2022年10月4日,韓國知識產權局(KIPO)公布了其于9月28日以“不允許將非自然人的人工智能作為專利申請的發明人”為由,認定人工智能(AI)發明專利申請無效的決定。
2021年5月17日,美國人工智能開發者(申請人:Stephen Thaler)將名為人工智能“DABUS”作為發明人,并向包含韓國在內的16個國家提出了專利申請。申請人認為DABUS在學習了一般知識后,自行創造了食品容器等2項不同的發明。
KIPO在2022年2月對該專利申請作出了“將發明人從人工智能(AI)改為自然人”的補正通知書,但由于申請人并未作出回應,最終KIPO認定該專利申請無效。
韓國的專利法及相關判例只承認自然人為發明人,這一原則包括美國、英國、德國等在內的國家專利法中都有規定。國際上,主要專利局都得出了相同的結論,美國和英國的法院也支持這一結論。
2021年7月,澳大利亞聯邦一審法院曾認定人工智能可以是發明人,但2022年4月聯邦二審法院一致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斷有誤。2022年3月,德國聯邦專利法院曾作出判決,僅認定自然人為發明人,但也允許在登記姓名時列出人工智能的信息。
另外,2021年12月KIPO組織召開美國、歐盟、中國等7個專利局參與的國際會議。一致認為,目前尚未達到無需人類介入、人工智能就能單獨進行發明的技術水平,在完善法律制度時,國家間的不一致可能成為人工智能發展的阻礙因素,因此必須收集各國意見進行國際協調。
對此,KIPO持續圍繞人工智能發明的爭議問題與學界、產業界以及外國專利局進行討論,努力引領即將到來的第四次工業革命時代的知識產權制度。
來源:https://www.kipo.go.kr/ko/kpoBultnDetail.do?menuCd=SCD0200618&ntatcSeq=19577&aprchId=BUT0000029&sysCd=SCD02